按照计划,2013年-2015年,承德市将淘汰黄标车44384辆,其中2013年淘汰35540辆,2014年淘汰6610辆,2015年淘汰2234辆。
从2014年起,承德市加强了对机动车的“户口”管理,对不达标的机动车一律不予转入、转出及过户。具体举措包括:对外地转入承德市的机动车,2014年未达到“国Ⅴ”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对黄标车转出目的地为河北省内其他地市的,一律不予办理;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
2014年底前,承德市区及各县城建成区将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限办业务,对连续三年未检的车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予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进行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