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对黄标车无标车限行 2014年元旦起开始处罚

为有效地削减机动车污染排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12月12日,曲周县公告将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行县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含外环路)交通限行规定。

据悉,在黄标车限行过渡期期间,曲周县交警大队在做好宣传劝导等工作的基础上,检查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从2014年1月1日起开罚,届时违规者将被扣3分罚100元。近日,曲周县交警大队将完成了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交通标志的增设工作,并考虑完善电子警察抓拍功能。今后电子监控抓拍的机动车将与环保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以便及时拦截并处罚闯限行违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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