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部分车辆限行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有关要求,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1月28日12:00—12月1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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