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气象条件,鉴于我市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剧,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2月8日20时起全市由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其中古冶区启动红色一级响应。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立即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古冶区城区实施Ⅰ级交通管控措施
规定如下:预警范围内的古冶区城区,自12月9日0时起,全天禁止各类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每天7时至19时,对本市号牌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古冶区全境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所有道路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Ⅰ级红色预警期间,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车辆与Ⅱ级橙色预警相同。
除古冶区城区外其他限行区域实施Ⅱ级交通管控措施:
规定如下:自12月9日0时起,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对本市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禁止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通行。
市区、县(市)城区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全市范围道路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车辆、需救援车辆拖车作业的清障车,作业期间的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车;
5、军车、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