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两天,唐山市气压场偏弱,风力较小,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和稀释,污染物积累迅速,预计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月15日15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
唐山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交通管控措施: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 4、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车辆、需救援车辆拖车作业的清障车,作业期间的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 5、军车、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