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11月20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限行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受冷空气影响,11月19日,唐山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根据专家会商意见,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0日零时起解除唐山市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响应,同时停止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各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16年11月19日 赞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