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4月7日22时起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限行取消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唐山市气象条件逐步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逐步结束。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7日22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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