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做好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和《APEC会议期间全省限行机动车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4年11月3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唐山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赞 赏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原创文章,于2014-11-01 00:00:00,由发表。 转载请注明: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限号查询网 +复制链接 上一篇 唐山:5个月“常规限行”即将结束! 下一篇 权威解答:机动车限行期间 我市对违规车辆如何处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