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5月2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部分车辆限行!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几天我市处于静稳天气,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经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1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唐山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交通管控措施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2、 “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

  4、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车辆、需救援车辆拖车作业的清障车,作业期间的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

  5、军车、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备注:

  环城路是指现在的:开越路、大庆道、南湖大道、唐安路。

  限行车辆类型为: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其他车辆是不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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