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限行已结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暂未解除!

    唐山自2017年11月1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冬春季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8号)的规定,2018年3月31日为期5个月的“常规限行”已经结束!
    但,唐山市自2018年3月25日2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截止到发稿前,暂未接到唐山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相关通知)。
    所以2018年4月2日(周一)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是继续限行的(4月2日限行5和0)!


限行时间:7:00—19:00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不限行)

限行区域: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

 

如有最新通知限行政策发生变化时,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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