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7日14时至2月28日24时玉田单双号限行,其他区域仍执行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玉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县中心城区实施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自2月27日14时至2月28日24时,在县中心城区实施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县中心城区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2月27日14时至2月28日24时,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毎天7时至20时,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实施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县中心城区内5轴(含)以上大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禁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绿色通道”车辆(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漆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
     5、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6、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
三、县中心域区范围:由西环路、玉滨公路北环段、无终大街、旭升路相连的内部区域(不包括玉滨公路北环段)。
        如上级同时发布限行措施,先执行上级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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