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玉田县政府决定自9月9日至9月11日,在县中心城区实施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限行通知
县中心城区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9月9日至9月11日,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每天8时至18时,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9月9日禁尾号1、4、7、0
9月10日禁尾号2、5、8
9月11日禁尾号3、6、9
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县中心城区
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县中心城区范围
由西环路、玉滨公路北环段、无终大街、旭升路相连的内部区域(不包括玉滨公路北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