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应急响应(含我市机动车限行措施)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建议,我市污染天气过程将于明天结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终止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6月29日24时终止应急响应。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赞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