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1月9日0时起解除单双号限行,实施2个尾号限行

根据河北省《关于解除区域I级和区域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保定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月8日结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月8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终止I级应急响应措施。

自1月9日0时起市区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要求,启动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公交车不再免费乘车。

保定市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每十三周轮换一次。

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0和5、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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