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4月9日,我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2017年4月9日后将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每十三周轮换一次。具体轮换措施,另行通知。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4月9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0和5,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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