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部分车辆限行

廊坊市原定12日24时终止的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将维持至15日24时。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限行范围为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的围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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