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要求,我市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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