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2017年保定市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减排措施有关要求,我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109日至20181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627384950,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17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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