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市最新机动车限行措施汇总
石家庄
石家庄发布最新消息:经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2018年3月31日至4月2日石家庄市受弱气压场影响,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且有风容易引起扬尘污染;4月3日污染扩散条件转为有利。按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要求,石家庄市于3月3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为4月2日24时。4月3日0时起,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
唐山
唐山自2017年11月1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冬春季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8号)的规定,2018年3月31日为期5个月的“常规限行”已经结束!
但,唐山市自2018年3月25日2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截止到发稿前,暂未接到唐山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相关通知)。
所以2018年4月2日(周一)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是继续限行的!
保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保定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018年3月29日
注意,之前通知限行至4月8日,也就是说明天保定也是限行的。
沧州
沧州交警微发布最新消息:2018年3月16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限行号牌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0和5、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解除或限行号牌规则变化另行通知。
邯郸
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
关于市主城区继续实行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邯郸市大气环境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底在市主城区继续实行机动车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的交通管控措施,并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具体限行时间、区域、车辆种类参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7〕10号)执行,其中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内。
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
2018年3月30日
廊坊
廊坊实行常态化限号措施,2018年4月9日,廊坊市将和北京、天津同步进行限行尾号的新一轮轮换。在此之前没有变化。
邢台
按照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时间的函》要求,邢台市原定于3月31日解除的常态化限行将延期至4月2日。(其中,3月31日、4月1日为周六日,不限号)4月2日限行尾号5和0。
秦皇岛
秦皇岛交警发布通知称:“4月及以后是否限行,在没有新的限行措施发布前,机动车上路行驶是不限号的。”
按照之前的通知要求,秦皇岛限行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新的限行规定出台,秦皇岛限号3月31日即截止。
张家口
从张家口市大气办了解到,张家口中心城区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20时,之后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