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917日至201947日,我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201917日至20194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627384950,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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