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重要通知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0月27日12:0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应急响应。

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继续执行,机动尾号限行措施继续执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

限号规则:

星期一:5和0

星期二:1和6

星期三:2和7

星期四:3和8

星期五:4和9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不含以下车辆: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处置。

1、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2、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3、货车禁行区域: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限制黄牌照货运车辆通行。

4、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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