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11月3日12时起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定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微信得知,定州市11月3日12时起机动车开始限号:

小编随后拨打定州市政府和交警队电话,均表示接到此通知。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具体限行: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1月3日-5日,影响河北省冷空气势力减弱,风力较小,静稳指数较高,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定州市于11月3日12时至11月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具体减排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具体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建城区行驶;按照轮流限行的原则,11月3日12时至20时限行3和8,11月4日7时至20时限行4 和9(车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制建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适当延长公交运输时间。

(5)限产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降低生产负荷,除保障民生外,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性(洗浴、饭店、宾馆、门店、建筑工地等)燃煤设施,工业企业燃煤工序全部停止使用;加强对厂区内煤堆、料堆的围挡与覆盖,减少全市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停运;全市范围内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料场、灰场的围挡与覆盖。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加强对全市范围内露天物料堆放场所的遮挡与覆盖。

(7)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洒水等清洁频次。

(8)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提醒广大市民减少户外活动,保障身体健康。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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