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大气办预测组和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测,衡水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1月30日下午16: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由原来的一天限两个号改为车辆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车辆尾号是字母的,按最后一个数字限行。外地车同样限行。
限行时段:全天限行。(周六日不限行)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单双号限行的具体措施,同时,考虑到限行紧急,对于今天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不予处罚。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现场处罚将从12月1日零时开始。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