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2月23日起全天限行两个尾号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全省省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2月22日开始气象条件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区域二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衡水市于12月22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已制定的措施严格执行,市区及县市主城区实行车辆限行,每天限行2个号,限号规则与北京市一致。

一、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范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以内(市区外环不限行,各县城区限行范围以当地发布为准);

三、限行具体措施:

1、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机动车车辆限号措施,每天限行2个号,具体限号措施为:周一限行0和5;周二限行1和6;周三限行2和7;周四限行3和8;周五限行4和9;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以车辆尾号为准,号牌最后一位是字母的,视同尾号为0处理;此次限号为内外同限,外地车同样限行。

2、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3、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车。有明显标识的保险勘察车和民生抢险救援车不受限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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