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28日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部分车辆限行 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未来四天(11月28日至12月1日)衡水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20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根据《河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启动报告》的要求及《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1月2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措施: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限行,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限行措施自11月28日12时启动,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赞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