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区供热管网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9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 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至20:00。
(2) 限行区域:
廊坊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不含合围区域的外围环线道路。
(3 )限行措施:
9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9月15日至18日不限行。
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
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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