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政府最新通知,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冀气领办【2017】14号)要求,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同时停止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自1月19日起,廊坊市与北京、天津两市同步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1月19日开始实施双尾号限行措施,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照数字0管理,临时号牌按照尾号数字限行!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早7点-晚8点(周六日和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