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3日零时开始,廊坊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内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6年3月3日零时至3月4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按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要求,自2016年3月3日零时至3月4日24时,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永清县机动车尾号限行
永清县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2016年3月3日0时至2016年3月4日24时在永清县主城区道路依次为益昌路、武隆路、文苑路、会昌街、金雀街、府东街、裕华街、裕丰街(含)以内道路每天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3月3日限行尾号为1和6;3月4日限行尾号为2和7。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公交车、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无标车、黄标车和三轮汽车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