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部分路段对外埠货车实行限行

(通讯员 孔大龙)为有效降低沧州市区外环道路交通压力,缓解交通拥堵,自2015年6月29日零时开始,沧州市区对外埠核定载质量2吨(不含)以上的货运机动车全天候限制通行。

限行路段分别为海河路(迎宾大道—长芦大道)路段、长芦大道(海河路—廊沧高速连接线)路段、渤海路(长芦大道—西三环)路段、西三环(沧保公路—307辅道)、307国道(长芦大道—永济东路)路段、沧保公路(迎宾大道—西三环)路段、永济东路(长芦大道—307国道)路段。
符合上述限行条件的车辆提前选择绕行路线或选高速公路通行,确需通行的,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据悉,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外埠2吨以上货车允许进入限行区域:1.货单目的地为限行区域内。2.机动车登记地址为限行区域内。3车辆驾驶员住址为限行区域内。

另外,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目前沧州市区周边公路超限超载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公安交警和市交通部门,将从6月29日零时开始至7月31日,联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联合统一行动。

治理重点为机动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和机动车涉牌涉证、驾驶报废、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等常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和市交通部门落实24小时不间断查缉治理,采取以定点查缉为主,巡逻查缉为辅勤务模式,坚决遏制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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