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大气办通知要求,衡水市于1月13日22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对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其中涉及到交通内容为: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月16日0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以内(市区外环不限行,各县城区限行范围以当地发布为准);
三、限行具体措施:
1、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机动车车辆限号措施,单双号限行,具体措施:单号单行,双号双行,号牌最后一位是字母的,按号牌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此次限号为内外同限,外地车同样限行。
2、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3、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保险勘验救援、民生抢险保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