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部分车辆限行

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6日至9日,衡水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20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根据《河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启动报告》的要求及《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2月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措施:

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限行,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限行措施自12月7日零时启动,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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