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8日24时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衡水市限行通知:经市大气办预测组预测,预计12月28日至30日,衡水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连续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2月28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自12月28日24时开始,衡水市各县市城区采取单双号限行,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赞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