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经市大气办研究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主城区内公交车辆免费乘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限行区域东华路、祥和大街、滨江路、邢州大道(含以上道路)围合区域的城市道路。二、限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起至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20:00(12月23日限行时间为12:00—20:00)。限行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劝返,提醒广大车主选择合适方式出行。三、限行规定(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及外埠车辆)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二)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车辆: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工程应急救险车、民生保障车辆、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辆、运钞车、殡葬车、制式邮政快递车辆、保险现场勘查车辆。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邢台市主城区);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四、倡议性减排措施为有效降低重污染程度,市教育局可指导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错峰上下学的方式,以减少交通拥堵;有关单位倡议员工最大限度采取绿色低碳方式上下班。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