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为迎接中秋节和国庆节的来临,方便市民出行,经研究决定自9月16日12时起暂时停止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沧州限行规定,沧州限号规则,沧州2021年最新限号规则
(一)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 、3和8、4和9、0和5、1和
因限号 驾驶人有牌不挂车辆被扣留
近日,沧州交警在千童大道与维明路交叉路口执勤时,查扣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轿车。经过询问,车主是因为车辆限号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到才把牌照拆下来的。为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教
沧州1月18日继续限行两个尾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14号),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月17日夜间至18日夜间全省扩散条件
沧州:1月9日起恢复每天两个尾号限行
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1月8日24时解除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继续实施沧州市号牌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措施。禁限行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每日7时至20
沧州全天24小时单双号限行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16日至21日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升级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16日0时起主城区限行黄牌货车!
为更好的维护沧州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沧州市实际,自2016年12月16日0时起,在
16日起沧州市主城区限行黄牌货车
为更好的维护沧州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沧州市实际,自2016年12月16日0时起,在
沧州市12月10日起单双号限行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2016年12月10日起,沧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禁限行措施。一、禁限行时间自2016年12月10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禁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二
沧州12月6日起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2月5日沧州市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重污染过程将于夜间结束。经沧州市重污染天
沧州单双号限行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为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限行车辆种类即全天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天禁止无标车、黄标
限行首日 沧州市区997部车“中枪”159人被劝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沧州本地实际,沧州市政府决定2016年11月16日起,在沧州市中心城区实施本地号牌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机动车每日限两位尾数)。当天通过电子抓拍设备抓拍有997部车
沧州11月16日起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公交车免费并同步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沧政告〔2016〕52号为进一步减轻市区交通压力,保障市民冬季出行畅通,同时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沧州市11月12日起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按照沧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2016年11月12日0时起,沧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禁限行时间自2016年11月12日7时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禁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
沧州:28小时限行时段1567部任性车被抓拍
(通讯员 孔大龙 孙德凤)按照沧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11月4日18时起至11月6日20时止,沧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在4日18时至20时、5日和6日7时至20时期间,在28小
沧州市于11月6日20时解除机动车限行
11月6日从沧州交警微信获知: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从11月6日开始,沧州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持续重污染天气结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
沧州市11月4日18时起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按照沧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2016年11月4日18时起,沧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禁限行时间自2016年11月4日18时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禁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
沧州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部分车辆限行
自1月13日18时开始,沧州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品危险车辆、无标车、黄标车及渣土运输车辆在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合以上道路)合围区域道路内通行。根据沧州市气象、环
1月5日24时 沧州市解除对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的限行
1月5日下午,沧州市交警支队接到市政府指令,自当日24时开始正式解除对中型、重型货车及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限行,市交警支队电子抓拍闯限行系统同步停止。根据沧州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IIl级)应急响
为躲避限号处罚 驾驶人各出奇招
因雾霾天气严重,12月18日至25日,沧州市区每天早7点至晚8点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然而在这期间,一些驾驶人为了出行方便,在自己的牌照上是各出奇招。24日晚上7点左右, 在沧州市区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交警一
沧州12月25日18时解除机动车限号措施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河北省大气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计12月26日白天到夜间,受较冷空气影响,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空气质量逐步转好。经沧州市重污染
12月10日22时起 沧州正式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2月10日晚上,沧州市交警支队接到市政府指令,自今日22时开始正式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计我市未来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小于200,根据《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沧
沧州市区第二轮限行首日686辆双号车“被拍”
继11月29日至12月2日第一轮因雾霾限行机动车后,12月9日,沧州市交警支队再次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采取第二轮车辆限行举措。限行规定依旧执行每日7时至20时的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尾号
第二轮限行沧州市区首日有686部双号车“中枪”
(通讯员 孔大龙 孙德凤)12月9日,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沧州市交警支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继11月29日至12月2日第一轮因雾霾限行机动车后,于12月9日再
沧州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 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市交警支队决定自12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并采取车辆限行措施。禁限行时间自2015年12月9日零时启动,每日7时至20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