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22时起 沧州正式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2月10日晚上,沧州市交警支队接到市政府指令,自今日22时开始正式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计我市未来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小于200,根据《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10日2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也同步执行沧州市政府指令。 赞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