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政府获悉,自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4日期间,沧州市区将实施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禁限行期间,沧州牌照的车辆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禁限行区域为:市区迎宾大道、黄河路、长芦大道、永济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禁限行期间,全天禁止大型货车、无标车、黄标车、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通行。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