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 污染严重将限行

为防范和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状况,日前,沧州市制定出台了《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并针对每个预警等级制定了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成为该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行动指南。

根据《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根据每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蓝色(四级)预警应急响应时,沧州市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公众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应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应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等。

黄色(三级)预警应急响应时,对沧州市市区采取车牌限行、区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除救急抢险车、出租车、公交车以外,机动车限行20%。市区的四个严管区域建筑、拆除工地一律停止作业按照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限、停产实施方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实施限产或停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0%;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等。

橙色(二级)预警应急响应后,启动黄色预警相关措施外,对市区采取车牌限行、区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除救急抢险车、出租车、公交车以外机动车限行50%。

红色(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后,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对市区采取车牌限行、区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除救急抢险车、出租车、公交车以外机动车限行50%;公务用车在停驶50%的基础上,再停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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