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限行车辆:
“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无标汽车。“黄标车”是指经定期检测合格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二、区域限行范围:
限行区域扩大为邢台市西外环、北外环、祥和大街、东华路(不含上述道路)的围合区域。
三、区域限行时间:
每天7:00-24:00。
本通告所指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环保部门核发,请广大车主携带检验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及时到各核发点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