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5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部分车辆限行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2月5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15%以上;

2、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3、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施工单位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2次以上。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4、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3次以上;

5、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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