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精神,衡水市于2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二
衡水:大家注意!新的限行开始了……
根据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精神,衡水市于2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二
2月3日恢复每天2个尾号限行
保定市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每十三周轮换一次。 2月3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0和5、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
廊坊市1月19日起限行两个尾号
接市政府最新通知,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冀气领办【2017】14号)要求,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同时停止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邯郸19日起恢复常态化两个尾号限行
最新消息,邯郸市政府决定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自1月19日起恢复常态化限行,同时取消市主城区公交免费。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
沧州1月18日继续限行两个尾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14号),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月17日夜间至18日夜间全省扩散条件
邢台1月19日起机动车限行两个尾号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和区域二Ⅱ级
衡水1月16日起全天单双号限行
按市大气办通知要求,衡水市于1月13日22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对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其中涉及到交通内容为: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16日0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
衡水1月16日起全天单双号限行
按市大气办通知要求,衡水市于1月13日22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对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其中涉及到交通内容为: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16日0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
邯郸1月16日起单双号限行,市主城区公交免费
最新消息,邯郸市政府决定于1月13日22: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自1月16日起(每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
邢台1月16日起单双号限行,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和
廊坊继续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交警提示:根据《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的要求,廊坊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继续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21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双
保定1月9日0时起解除单双号限行,实施2个尾号限行
根据河北省《关于解除区域I级和区域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保定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月8日结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月8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终止I级应急响应措施。 自1月9日0时起市区主城区解除
衡水市1月8日24时限行解除
接衡水市大气办通知,衡水市自1月8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通知规定,车辆限行措施亦同时解除。
衡水市1月8日24时限行解除
接衡水市大气办通知,衡水市自1月8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通知规定,车辆限行措施亦同时解除。
唐山1月18日继续限行两个尾号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近日,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根据省大气办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月17日24时起解除全市
沧州:1月9日起恢复每天两个尾号限行
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1月8日24时解除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继续实施沧州市号牌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措施。禁限行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每日7时至20
1月8日24时解除红色预警!1月9日限行4和9公交不再免费!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近日,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省大气办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
邢台市1月9日起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和区域二Ⅱ级
邯郸市1月9日起恢复常态化限行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
保定:1月3日起,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保定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12月29日22时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唐山:1月3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关于唐山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通知经专家会商预测,近日唐山市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污染程度呈加剧趋势。为有效削减污染物浓度峰值,根据《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1月3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城市公交免费!
关于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通知 经专家会商预测,近日我市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污染程度呈加剧趋势。为有效削减污染物浓度峰值,根据《唐山市
廊坊: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及限行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接省大气办通知,经省专家组会商,预计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廊坊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I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五轴(含)以上大货车限行措施调整
接上级通知,自2016年12月31日开始至橙色预警结束,暂停执行本地五轴(含)以上大货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限行措施调整如下:所有本地牌照五轴(含)以上大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自2016年12月31日开始,每天